中医书籍-->中医著作-->医学启源-->卷之下\十二、〔用药备旨〕-->(七)去〔脏腑〕之火

(七)去〔脏腑〕之火

大字体 | 正常字体 | 简体 | 正體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互联网,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黄连泻心火,黄芩泻肺火,白芍药泻肝火,知母泻肾火,木通泻小肠火,黄芩泻大肠火,石膏泻胃火。柴胡泻三焦火,〔须用〕黄芩佐之;柴胡泻肝火,须用黄连佐之,胆经亦然。黄柏泻膀胱火,又曰龙火,膀胱〔乃〕水之府,〔故曰龙火〕也。

以上诸药,各泻各经之火,不惟止能如此,更有治病,合为君臣,处详其宜而用之,不可执而言也。

 

注意:本文来自互联网,并由中医村中医网负责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