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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期外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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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外科处理是处理手外伤的主要环节,也是今后再次处理的基础。其处理原则是:早期彻底清创,防止伤口感染;尽量修复损伤的组织,最大限度地保留手的功能。具体步骤是①清创②修复组织③闭合伤口④包扎固定。伤口要及时止痛,注射破伤风抗毒素和抗感染药物。

(一)麻醉 手术应在完善的麻醉下进行。单指外伤,可用指神经阻滞麻醉;伤口累及手掌、手背或多指损伤,可作腕部神经阻滞;较大的伤口,最好在臂丛麻醉下进行。

(二)清创 清创的目的是清除伤口内的污物及异物,去除失去活力的组织,使污染伤口变成清洁伤口(不是无菌伤口)以预防感染,具体方法同总论创伤章。但强调:

1.要认真做好伤口清洗,虽方法简单,却实为预防伤口感染的重要步骤,应十分认真进行。

2.应遵循清创术的原理,由外及里、由浅入深地按层次有计划清创。手的结构复杂、精细、循环丰富,清创时要尽可能保留有血供的组织,少切除皮缘。

3.在有计划清创的同时,全面、系统检查损伤组织,估计损伤程度及范围,必要时松止血带观察组织(如肌肉、皮肤等)的循环,以便制定全面的手术计划。

(三)处理损伤的组织 平时手外伤,只要条件许可,应尽可能一期修复损伤的组织。因为这时解剖关系清楚,继发变性轻微,不仅手术操作容易,而且效果好,功能恢复快。处理顺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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