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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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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健康无危害

不同专业有不同的卫生标准,并各有其保障健康的要求。例如对保护大气和水的环境的卫生标准来说,应考虑到居民每天24小时接触,并应保障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群,尤其是老、弱、病、幼(个别敏感者除外)不受污染的影响。对于食品的卫生标准,应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不引起急性食物中毒、食物性急、慢性疾病或营养不良。对于针对生产环境的劳动卫生标准,则应确保绝大多数作业者(除个别敏感者外),在“标准”的作业环境下每天8小时、每周6天劳动,不至于引起急、慢性职业病、工作有关疾病、过度疲劳及心理紧张,或对职工子代产生不良影响。学校的卫生标准,应确保青少年身心正常发育,控制多发病和发育缺陷。放射卫生标准,则应确保电离辐射不产生近期和远期的不良效应。

(二)对主观感觉无不良影响

环境中有害物质的卫生标准不超过其对眼、鼻、口腔等部位的感觉阈(色、嗅、味)和刺激作用,而且要求无异臭、异味、异色和不良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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