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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致癌物质的生物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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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癌物的分类及致癌作用

癌常由各种化学物质所致,已确定至少有约1700种化学物质具有致癌作用,这些致癌物大体有下述几类:

⒈人工合成的化学致癌物

⑴芳香烃类:如苯并芘。

⑵芳香胺类:如2-乙酰氨基芴。

⑶芳香族偶氮化合物:如4-二甲基氨基偶氮苯(奶油黄,DAB)。

⑷杂环化合物:如1-氧-4-硝基喹啉(4-NQO)。

⑸脂肪族化合物:如芥子气。

⑹有机卤化物及无机化合物:如666及羰基镍、砷化物等。

⑺N-亚硝基化合物:如二乙基亚硝胺等。

⒉由微生物产生的化学致癌物一些真菌毒素具有致癌作用,已确定结构的17种黄曲霉毒素中致癌作用最强的是黄曲霉毒素B1。

⒊来自植物的致癌物如苏铁苷、香樟素等。

⒋食物加热过程中产生的致癌物质如谷氨酸加热环缩而成为Glu-p-2。

⒌由肠菌作用所产生的致癌物质例如在肠菌作用下由胆汁酸生成甲基胆蒽,由色氨酸生成酚类,肠菌作用产生的胺类与亚硝酸盐生成亚硝胺类等。

上述致癌物进入人体后常需经过转化而转变为活化型的致癌物,再以DNA和蛋白质为靶分子,使基因产生突变、错位、倒转、插入、重排、断裂等一系列结构损伤。基因是决定细胞增殖,生长,分化的关键因素,其突变无论是致癌剂引起的体细胞基因突变或(和)遗传因素导致生殖细胞突变,或正常基因丢失以及正常细胞分化过程中基因调控异常,均可使基因表达发生紊乱,出现异常表型,影响细胞形态和生物活性,导致细胞癌变。

表10-5 某些致癌物质的生物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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